2017社保十大变化是哪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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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2017**变化:上涨养老金、异地报销老百姓都说好,“民生决定民力,民力推动发展”2017年惠民生成了**工作的**,其中社保在2017年至少发生了以下十个重要变化。看看对你有哪些影响

1.养老金迎来“13连涨”

2017年,养老金继续上调,实现了“13连涨”。 1亿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了5.5%左右。高龄退休人员、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这两类人的养老金适当涨得多一点。

2.养老保险基金开始投资运营

今年养老金开启了投资运营的步伐。人社部1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,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稳步开展,北京、安徽等9个省(区、市)**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,合同总金额4300亿元,其中1800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。

3.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

2017年,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,截至10月31日,在全国所有**异地就医结算系统、所有统筹地区均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,全国跨省**医疗机构增加到7688家,备案人数达到181万人。

4.部分国资充实社保基金

***11月对外公布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》,明确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%,并要求2017年选择部分**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。

5.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统一

根据人社部2017年4月印发的《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》,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,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。记账利率应主要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等因素研究确定,并通过合理的系数进行调整。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。

6.生育、医疗保险试点合并实施

2017年,邯郸市、晋中市、沈阳市、泰州市、合肥市、威海市、郑州市、岳阳市、珠海市、重庆市、内江市、昆明市等12个城市启动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。试点在2017年6月底前启动,试点期限为1年左右。

7.失业保险费率降低、失业金提高

一方面是降低缴费费率。从2017年1月1日起,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.5%的省(区、市),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%,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。另一方面是提高失业金标准。根据人社部、财政部印发的《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》,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*低工资标准的90%。

8.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

失业保险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稳定就业、预防失业。2017年,失业保险迎来了一项新政策,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一笔数目不少的技能提升补贴。申请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,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(含36个月)以上;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**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
9.拟为失业人员代缴养老、医疗保险

人社部2017年11月就《失业保险条例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与现行条例相比,意见稿中新增了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,将医疗补助金调整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
10.工伤保险待遇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

人社部2017年7月印发《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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